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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大論文造假案調查及懲處結果日前出爐,決議解聘涉案較嚴重的教授郭明良、張正琪等人,遭解聘的張正琪今打破沉默、出面喊冤,指台大懲處不公,並針對涉案的四篇論文一一提出解釋,本報整理張正琪涉造假的四篇論文,台大教評會認定與張正琪說法。
第一篇:
張正琪擔任第一作者之J Natl拉皮醫生 Cancer Inst 2006兩處圖檔重複套用。
本篇已於105抽脂價位/11/18勘誤,經JNCI建議於同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,並非抄襲。
抽脂整形第二篇:
擔任第一作者之Cell Death Diff 2013以不同實驗之圖整形外科檔剪接拼貼。
105/11/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的原始圖檔,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。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,本篇並無任何勘誤或造假撤稿,更與教授升等無關。
第三篇:
擔任第一作者之Oral Oncol 2013實驗結果拉皮權威、時序、圖檔資料均涉不實。
本篇研究為她所指導的碩士論文,遭質疑的圖檔,已於105/11/24交付台大醫學院全部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,既無勘誤,也無造假、抄襲,「何來涉及不實?」
第四篇:
已經撤稿之JBC 2008,張正琪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。
自己並非該篇論文作者,不曾操作實驗、製作或提供、發表、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,也非本篇論文的指導教授,僅是擔任英文潤飾的第三作者,處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,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不應甚於第一、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。
台大認定,張正琪從2006至2016涉及多件嚴重程度不等的論文違失,Cell Death Diff 2013為其代表著作之一,Oral Oncol 2013為其參考著作之一,負有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之責。決議撤銷教授證書,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,及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,並予以解聘。
CDC47AEB1332EB01
第一篇:
●台大教評會:
張正琪擔任第一作者之J Natl拉皮醫生 Cancer Inst 2006兩處圖檔重複套用。
●張正琪回應
本篇已於105抽脂價位/11/18勘誤,經JNCI建議於同一勘誤啟事中完成註記,並非抄襲。
抽脂整形第二篇:
●台大教評會
擔任第一作者之Cell Death Diff 2013以不同實驗之圖整形外科檔剪接拼貼。
●張正琪回應
105/11/24已交付台大醫學院本篇所有圖片的原始圖檔,並沒有圖片剪貼拼接或造假。國外學術網站PubPeer也刪除對本篇的質疑,本篇並無任何勘誤或造假撤稿,更與教授升等無關。
第三篇:
●台大教評會
擔任第一作者之Oral Oncol 2013實驗結果拉皮權威、時序、圖檔資料均涉不實。
●張正琪回應
本篇研究為她所指導的碩士論文,遭質疑的圖檔,已於105/11/24交付台大醫學院全部實驗的原始圖片與數據,既無勘誤,也無造假、抄襲,「何來涉及不實?」
第四篇:
●台大教評會
已經撤稿之JBC 2008,張正琪為實驗實際指導者及投稿論文實際撰寫者。
●張正琪回應
自己並非該篇論文作者,不曾操作實驗、製作或提供、發表、撰寫任何圖片或內容,也非本篇論文的指導教授,僅是擔任英文潤飾的第三作者,處分內容明顯偏離事實,第三作者的責任與懲處不應甚於第一、第二及其他所有作者。
台大認定,張正琪從2006至2016涉及多件嚴重程度不等的論文違失,Cell Death Diff 2013為其代表著作之一,Oral Oncol 2013為其參考著作之一,負有嚴重違反學術倫理之責。決議撤銷教授證書,5年內不受理教師資格之申請,及5年內不得申請研究計畫補助,並予以解聘。
CDC47AEB1332EB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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